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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

1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法规、政策,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、招标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。

2、负责各类设备、家具等资产的登记、管理、处置工作,组织、协调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汇总统计工作,审核各类上报文件和统计报表。  

3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资产信息管理系统,审核、填写各类上报文件和统计报表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,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。

4、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计划编报、组织招标采购、合同签订、档案整理,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。

5、负责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需求论证、大型仪器购置论证、进口产品购置论证工作。  

6、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。

7、负责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工作。

8、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