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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

1、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、招标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   

2、负责各类设备、家具等资产的登记、管理、处置工作,组织、协调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汇总统计工作,审核各类上报文件和统计报表。   

3、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及使用情况考核工作,与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大型仪器、设备等资产的共享、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以及监管期进口设备的管理工作等。   

4、负责组织货物与服务采购计划、招标计划的编制,组织招标采购、合同管理、验收与付款方面的工作,组织、协调招标采购信息的汇总统计及上报工作,审核各类上报文件和统计报表。   

5、参与公有房屋建设、土地利用及大型修缮项目的规划论证;依法维护公有房屋和土地资源的完整。   

6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,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技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