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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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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专项培训学习的通知
2018-11-06 14:57  

 

各部门:

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水平,我校将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专项学习。对于财政性资金应采尽采、采购计划备案、采购方式选择、采购政策功能落实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执行等问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学习内容

依据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》(津财采〔201739 号)要求,结合2018年我校“深入整治‘四风’问题”,进一步明确财政性资金应采尽采以及在采购计划备案、采购方式选择、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。

二、培训学习方式

此次培训学习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。

三、培训学习资料获取

请各单位自行到国资处网页:http://gzc.tjau.edu.cn/info/1008/1241.htm下载浏览。

四、培训学习答疑

在培训学习过程中,涉及到相关政策认识不清、把握不准的地方请与国资处刘清源老师联系解答。联系方式:022-23781289qq40408323

国资处

20181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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